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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22)日上午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案」,獲無異議通過,外勞可長時間待在我國境內服務,不必每工作3年就出國1次,雇主將不再面臨空窗期。
▲示意圖(圖/攝影者李 季霖, flickr CC License)
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通過,刪除就業服務法外勞第52條「強制出國一天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的規定,此制預估每年將影響1.4萬名外勞,未來若經立院三讀過後,外籍看護工在台灣做滿3年後,不用離開台灣即可「續聘」,外勞不用因此再繳一筆龐大的仲介費,且雇主也不用再忍受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