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台智光案調查報告出爐,調查小組提出11項結論與14項建議,相關內容也將送監察院、北檢與廉政署作為參考。(圖/資料照)
先前爆出台智光公司與北市府簽訂的警局監視器合約疑似為「肥約」,更引發蔣萬安與柯文哲前後任市長的爭論。台北市議會調查小組今(24)日公布調查11項結論與14項改善建議,當中指出,現行契約書無重大瑕疵,不符解約規定,但台智光涉不法情事仍需關注;並建議北市府重新檢視母約、增修補充條款,也建議政風單位應進一步追查,議會並將相關報告送監察院、地檢署等機關。
調查小組結論指出,因目前母約執行並無瑕疵,無需終止。對於台智光疑涉不法情事,市府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調查小組表示,市府核定各局處網路傳輸專案,通常流於形式,而警察局終止與台智光的合約後,已規劃備援系統招標案,台智光對此提出約4千萬元的求償,將由法務局立案辦理調解。
調查小組續表示,社會局先前規劃建置公托雲端備援作業,依循母約優先與台智光接洽,但因案件未簽約。 社會局後另覓廠商、台智光對此提請調解,要社會局簽約及給付傳輸費,法務局將辦理調解。調查小組也指出,除警察局外,其他機關若有同仁被約談調查時,各機關未通報,導致上級長官及政風人員未能掌握,無法提供相關協助,以致事件發生後形成新聞,市府單位仍在狀況外。
對於相關建議,調查小組認為市府應重新檢視與台智光契約中未盡周延、合理及已不合時宜條文,並研擬增修補充條款,日後台智光若涉及不法定讞,市府應依法辦理,研議終止合約等處理方案。另應制定內部統一規範,管理各機關與台智光的合作方式及費率,並規範合約年限與簽約方式等。
調查小組也建議,市府每年的傳輸費率審議結果,必須提早在各局處編列下年度概算以前完成。費率審查各機關皆應呈現使用需求是否滿足相應規格;另每年皆應有比價紀錄,或提供參考依據。也應研議成立「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由單一窗口統整負責。
調查小組也認為,警察局辦理備援系統招標案時,應明訂規格、費率、需求及規範,費率計算須透明、合理,且應訂定防弊條款。警察局也應考量監視器上傳頻寬,明訂廠商提供監視器「區域傳輸網路」服務須使用「非對稱型」頻寬並保證上傳頻寬,也一定要有不同廠商報價,且應要求廠商提出符合需求的方案。
調查小組另指出,往後費率核定會議,各機關應詳細報告,並嚴謹審查,議會未來對採購案審查加註之決議、但書應更審慎,避免過度干預。而相關單位應共同研擬關懷協助機制。另外,警察局及社會局與台智光間的合約糾紛,皆未能完善處理,市府應檢討改善。調查小組再指出,各單位未來每年均應檢討網路傳輸線路及傳輸費增加之必要性,審查時應嚴格把關。 政風單位也應依調查報告主動調查,並請議會將報告提送監察院及檢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