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近日接連爆出員警因疏失,讓嫌犯逃跑。(圖/報系資料照)
螺絲鬆了?士林警方在醫院戒護一名陳姓竊賊,陳嫌卻趁員警上廁所空檔,解開手銬逃跑;另外,萬華警方逮捕一名張姓慣竊,並將他的機車查扣,不料張嫌竟跑回分局取車並騎走,全程無人發現。這2起案件都因為員警的疏失,事後也遭到懲處。
陳嫌9月底在士林區福德路,偷取一家無人拉麵店內的財物,店家透過遠端監控及時發現並報警,陳嫌為了躲避警方,卡在消防隔間動彈不得,手臂被夾傷,被送往醫院包紮治療。
陳嫌住院多天,警方依法派員戒護,按規定需要2人,但所長礙於人力吃緊,擅自改成1人,陳嫌就在出院當天,準備移送地檢署時,趁員警上廁所、病房無人看守,掙脫扣在病房的手銬逃離。
警方發現嫌犯落跑,立刻調閱監視器追捕,並在案發傍晚逮人。全案經督察室調查,分局戒護員警被記1大過、疏縱人犯罪法辦,改班的所長則被記申誡1次。
▲陳嫌趁員警上廁所脫逃。(圖/報系資料照)
無獨有偶,張嫌10月初因涉及多起竊案,遭萬華警方逮捕,查扣1輛不法所得購入的機車。不過張嫌交保後,又回到分局,聲稱有案件要找承辦人,警方就放他進入,而張嫌判斷機車應該放在地下室,結果順利在B1找到機車,插上備用鑰匙騎走。
由於車道進出口的機械橫桿,只有進入時需時卡感應,離開時會自動升起,張嫌取車到離開,全程無阻攔。事後警方發現車子不見,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張嫌竟混進來騎走車,循線調查後緊急逮人,並追回查扣車。
針對此案,市警局做出懲處,萬華警方未依規定落實門禁管理,也未對張嫌進行換證,讓他隨意進出,甚至前往地下室騎走查扣機車,將所長及承辦人各記1次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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