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許智超報導
▲柯文哲2弊案今日偵結,檢方起訴求處28年6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照)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對此,公民老師黃益中也在臉書發聲,痛批柯是「竹中之恥」。
柯文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益侵佔、商業會計法4大罪起訴,求處共28年6月有期徒刑。檢方認為,考量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還在辦公室裡撕碎便條紙被查獲。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起訴並具體求刑。
黃益中對此在臉書粉專發文,寫下「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蛇鼠一窩,狼狽為奸」,他最後也痛批柯文哲是「竹中之恥」。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