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北檢召開記者會說明。(圖/CTWANT)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從起訴書「求刑之意見」部分可見,因為柯文哲曾在訊息中傳訊「先將簡訊刪光」,因此被認定矯飾犯行,惡性重大。
檢視起訴書,威京集團葛樹人4月29日以微信傳訊柯文哲,「主席,明天沈慶京的威京集團要登報說明京華城案,請我跟您知會一聲,他希望您不要誤會喔!」柯文哲於5月1日回覆,「我現在都不敢跟小沈聯絡,搞不清楚為什麼這一陣子藍綠兩黨都很認真打我。」
葛樹人5月1日回訊,「他們都在找議題,所有的案子都是『烏賊戰』,主席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以免造成您的煩惱......。」此番話,檢方認為,沈慶京已將之前和柯文哲對話的簡訊刪除。
至於柯文哲得知沈慶京滅證之舉,即於5月8日回覆「先將簡訊刪光」。對此,檢方痛斥,「是被告柯文哲利用可得指揮影響之刪除事證、勾串共犯以矯飾犯行,惡性重大。」
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此外,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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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