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起訴後,移審北院。(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案,被以收賄、圖利、背信、侵占公益4罪起訴。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召開接押庭,經5小時訊問後,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
沈慶京則是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李文宗先前已200萬交保,因此再加保800萬,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全部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對於是否有收1500萬,柯文哲表示,這問題他被問了4個月,但他很確定沒有收1500萬,USB中「工作簿」檔案也不知道是誰做的。檢察官當初在他家把幾個USB放在桌上,他不知道這些是哪來的,裡面被灌了什麼資料他更不知道。
全盤否認收賄,否認有USB,法官問的問題幾乎否認,或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細節等語回答。對於是否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更多次強調,他絕對沒有中飽私囊,把錢拿回家、收進自己口袋。
全案在押被告除了柯文哲,還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北院26日下午2點公開抽籤決定合議庭組成成員,結果審判長為江俊彥、受命法官為許芳瑜、陪席法官為楊世賢,許芳瑜為承辦im.b吸金90億元案法官。
根據北檢起訴,檢方認為,考量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還在辦公室裡撕碎便條紙被查獲。便條紙上指示許芷瑜出境及木可公關帳內有無檢查等文字,足證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起訴並具體求刑共2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