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12/27 17:44 發稿 | 18:17 更新:內文 】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步出法院時掩面哭泣。(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個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依收賄、洗錢等罪嫌起訴,北院裁定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但應曉薇早在中午前已交出保釋金,但卻到下午近4時才順利步出北院。有媒體指出,法院意外發現應曉薇疑持有2本護照、恐具雙重國籍,目前已先註記2護照,詳情後續在釐清瞭解。對此台北地院回應表示,主要原因係因辦理三限時程延宕所致,至於是否有兩本護照一事,尚需經過調查確認,目前無從證明此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案,昨天(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昨晚10時起,針對北市議員應曉薇的貪污案件開移審接押庭。被控收賄5250萬元的應曉薇否認貪污指控,並請求交保。但檢認為應曉薇被境管期間曾試圖出國,有羈押必要,建請法官裁定延押。
應曉薇在庭上激動表示,她當初到台中機場買機票出國,並無意逃亡。她針對檢方指控她犯態度不佳的說法表示,自己並未犯貪污罪,自然不存在犯後態度不佳的問題。應曉薇強調,她在羈押期間已有4個月未見天日,僅是市議員,協助陳情並未施壓公務員,感到相當委屈。
對於4500萬支票,應曉薇哽咽表示:「我跟沈慶京認識30年,他幹嘛行賄給我,他跟我說萬華疫情嚴重,要拿這些錢去救人,我只是幫忙轉述,8/14-8/18我還帶了100位低收入戶的學生去搭高級郵輪,沒有這些錢,我怎麼幫助低收入戶?」應曉薇強調:「我跟鼎越公司的人都不熟!」
今天上午11時許,應曉薇律師先到北院領取單據,再到台灣銀行繳交保釋金,下午1時返回北院,但休息時間無法辦保,加上限制住居地等問題,應曉薇直到下午3時45分才踏出北院,過程中一度掩面哭泣,┌並高喊:「我沒做錯事!我沒有貪汙!」,一旁律師急忙摀住她的嘴巴,應曉薇在親友陪同下坐車離去。
有媒體指出,應曉薇為何比同案被告晚完成交保手續,其實是法院將限制出境、出海的令狀送交相關單位時,發現還有1本與應曉薇同音的外文護照,因無法確認是巧合,還是身為民意代表的應曉薇真的有雙重國籍,所以交保當場卡關,最後先將這2護照暫時註記,後續再調查釐清。
對此台北地院表示,關於部分媒體詢問應曉薇交保時程晚於其他被告一事,經與合議庭確認,主要原因係因辦理三限時程延宕所致。至於部分媒體報導有兩本護照一事,尚需經過調查確認,因此會於下週二31日有訊問庭一事,目前本院無從證明此事。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