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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一起探索身體?」失親幼女遭連續侵犯9年 「禽獸姑丈」下場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小姵忍受姑丈獸行長達9年,最後成年後才脫離並向警方報案。(示意圖/東方IC)

▲小姵忍受姑丈獸行長達9年,最後成年後才脫離並向警方報案。(示意圖/東方IC)

高雄女子小姵(化名)自幼父母離異,小學三年級起帶著弟弟一起被姑姑收養,但自從那時起小姵便已走入虎口,她自從9歲起至少每周被姑丈性侵2次,直到18歲成年才逃離地獄,沒想到姑丈被逮時竟聲稱,只有在小姵18歲時才「互相瞭解彼此的身體」但法官不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10個月。

判決指出,小姵9歲時因父母離異,只好帶著弟弟跟姑姑一家生活,姑姑在工廠上班,自己的小孩和小姵的弟弟都帶在身邊,小姵則由姑丈負責接送並照顧生活,但直到2005年某日,姑丈'趁著家中無人進去小姵房間,劈頭就問「要不要互相瞭解彼此的身體」但年幼的小姵哪裡懂這已經是性侵,於是姑丈就這樣每周侵犯2到3次的頻率直到18歲離家。

有次在高中時,男同學開玩笑說她身上有味道,讓她不禁聯想到姑丈留在自己身上的髒東西,直到2022年與姑丈發生衝突後,才向弟弟坦白自己受害,並由弟弟陪同下報案,後來姑丈知道自己的事情曝光,甚至不斷的騷擾小姵,希望她不要提告。

案經地方法院審理後,姑丈卻鬼扯跟小姵發生關係是18歲以後,而且是小姵藉著問男女床第之事勾引她,但法官不採信姑丈說詞,仍依連續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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