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違法收政治獻金密帳,全存在USB「工作簿」中,包括富邦金控蔡明興捐的500萬元,還親自赴約取款。(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除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圖利京華城容積案,也被控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甚至為規避申報,用盡各種方法,向商界人士收取,作為2024競選總統大位的贊助費,全部記在隨身USB「工作簿」EXCEL檔中。其中包括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捐贈的500萬元現金,柯文哲親自透過與勤業眾信會計師范有偉相約地下停車場「面交」親取。不過蔡明興強調從未捐款或募款,該筆為范有偉捐的。
蔡明興表示自己與本案無關,他是以證人身分協助北檢調查,並未捐款給柯文哲,也未幫忙募款,且范有偉已承認是他捐款,因此與本案完全無涉。
根據政治獻金法規定,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得收受政治獻金的時間,為現任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1年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起始日在選舉公告發布後者,得收受時間自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前1日止。並應在收受後15天內存入專戶。
柯文哲在2023年5月17日申請成立政治獻金專戶,監察院核准並公告得開始收受政治獻金的時間為5月20日。
根據北檢起訴,柯文哲為籌募2024年總統選舉政治獻金,在不得收受政治獻金時期仍向商界人士收取,以規避政治獻金法公開透明之監督。所收到的金額、時間、捐贈人等帳目,全部紀錄在隨身USB裡存放的「工作簿」中。
包括,2022年間,勤業眾信會計師范有偉和柯文哲相約在自己住處地下停車場,柯文哲親自到場。待范有偉到場後,從汽車後座拿出一手提袋,「面交」500萬現金給柯文哲,並暗示500萬是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捐的,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大位。柯文哲之後在「工作簿」裡記載「2022/11/1 范有偉 500 經理人蔡明興」。
另還有向新北市前市議員李婉鈺的父親林志郎於2022年10月1日不詳地點,收受500萬現金,以「2022/10/1 林志郎 500 」記載。同年10月24日下午,在台北市長辦公室裡,收取「博弈大亨」陳盈助300萬元現金。柯文哲再把該筆300萬,在市長室內,指示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把錢轉交民眾黨周姓黨員,並叮嚀要用在裝修位於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上的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如此向各方收受的政治獻金,全部都不用向監察院申報。
對此富邦表示,范有偉已承認係其捐款,本案與蔡明興董事長無涉。本案起訴書也未提及蔡明興董事長。蔡明興派人捐500萬不符事實。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