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沈男對女同事按牆上並強制猥褻竟要求輕判,遭法官打臉仍維持10月刑期。(示意圖/Pakutaso)
高雄沈姓男子2021年間與女前往KTV聚餐唱歌期間,竟然將對方推向牆壁並將髒手伸進對方的衣服內猥褻得逞,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1年2月26日當晚,沈男與女同事A女(化名)趁著在KTV聚餐過程中,將對方逼進牆角在以右手將對方抵在牆上,並直接將對方內衣拉下後猥褻得逞,後來A女不甘受辱報警,警方傳喚沈男到案說明依強制猥褻罪函送法辦,並遭到檢方起訴。
一審時沈男坦承犯行並願意以30萬元和解,但A女拒絕,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沈男不服,認為他已認罪並和解,比起相似案例自己被判過重,主張應判決半年以上徒刑。
高雄高分院則認為,沈男觸犯強制猥褻罪嫌法定刑期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刑,審酌沈男犯案情節後判決10個月並不會太重,因此將他訴願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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