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7 10:06 發稿 | 12:33 更新判決理由】
▲二審宣判,毛畯珅親自到庭聽判。(圖/記者楊佩琪攝)
前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應執行期28年。二審高等法院7日上午二審宣判,加重判處毛男應執行期28年8月。仍可上訴。
根據高院判決,6名被害幼童部分原審判決上訴駁回,部分撤銷改判各5年、5年6月、9年、10年、11年、12年不等刑期。毛男原被控對其中一名幼童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逆轉改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2年。
法官認為,毛男的行為嚴重損害成長中幼童身心發展及健康,對於被害幼童及其家人帶來嚴重創傷,應予嚴懲,定應執行期28年8月。
30多歲的毛畯珅自大學社工系畢業後,2021年3月起在母親開設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卻自2022年起,連續對多名幼童性侵、強制猥褻。2023年7月間,有家長發現、報案,檢警因此進行搜索傳喚,在毛男住處搜出大量非法性影像,同年8月,台北地檢署第一波偵查終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毛男。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毛男性侵6名幼童,共224罪各判5年6月有期徒刑,總刑期1252年,合併應執行期28年。檢方上訴認為判刑過輕,光毛男對其中一名幼童犯行就多達101次,情節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再依毛男儲存的檔案內容,有對另4名幼童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拍攝性影像,原審判決未及時審酌,應予併案審判。
日前高等法院開庭時,毛畯珅面對媒體的態度相當囂張,被問到是否有悔意,雖不說話,但不僅下巴抬得老高,且直瞪著媒體鏡頭。開庭時,毛畯珅承認「摸」過所有女童,但否認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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