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三度羈押庭被裁定羈押禁見,至今仍未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次獲交保後,台北地方法院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逆轉改裁定包括柯文哲在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通通羈押禁見,目前僅沈慶京已委由律師提起抗告。根據規定,最晚柯文哲等3人需在11日前提起抗告,北院將移交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抗告或發回重開羈押庭。
依規定,法院作出羈押裁定後,被告須於10天內提起抗告,台北地方法院於2日裁定柯文哲等人羈押禁見,按天數計算,提起抗告期限將落在11日。因目前僅有沈慶京提起抗告,台北地院將在11日前將抗告狀移交高等法院。若11日前,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也提抗告,將一併提前移交送往高院,由高院裁定駁回或發回重開羈押庭。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