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蕭宥宸報導
▲苦苓喊話陳智菡「現在煞車還來得及!」(圖/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汙等罪嫌遭羈押禁見,醫師許富舜爆料指,他曾幫柯建立線上政治獻金系統,卻親眼目睹相關款項被帶回家。時任柯文哲選戰募款委員會執行長鄭淑心更稱,近期有人反應2014年捐款給阿北選北市長卻沒拿到收據。陳佩琪揚言提告許、鄭2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也替陳佩琪發聲喊告。作家苦苓則喊話陳智菡,「難道還要打官司害夫人嗎?」
苦苓今(7)日指出,刑事告訴,提告人要負舉證責任,陳佩琪要如何證明這兩位「沒有看過」柯文哲搬錢回家?因此陳佩琪贏面很小。且就算柯文哲搬前回家有正當理由(鬼扯的來不及匯款),那也證明兩人所述為真。陳佩琪更沒有贏面。
苦苓說,就算陳佩琪厲害到可以證明2人不可能看到柯文哲搬錢回家,那也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誹謗罪未必就會成立。一但檢察官開始調查,許、鄭2人不得不拿出真憑實據,甚至有更多證人出面指證,那麼陳佩琪豈不是自打嘴巴?
苦苓表示,告別人誹謗不成,反而可能被告一個誣告罪、再坐實一個財產來源不明罪,「陳智菡你真的要這樣害夫人嗎?」如果為了洗刷清白,頂多告一個民事侵權就好了:舉證責任在對方,舉得岀來你只是敗訴、不會被告;舉不出來的話,你就洗刷冤屈,還可以得到一筆小小賠償,不無小補。
苦苓也喊話陳智菡,「現在煞車還來得及!陳智菡你「串供」(壁爐說的)害阿北就算了,難道還要打官司害夫人嗎?如果不是確定你一向很沒常識,真的會懷疑你是來『臥底』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