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圖左)、副院長鄭麗君(圖右)出席說明「憲法訴訟法」修正之覆議案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立法院會明(10)日將處理《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在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人數優勢下,可能會被否決,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今(9)日表示,覆議只是政治手段,釋憲是法律手段。至於若覆議案不過,是否提出釋憲?由誰來提釋憲?林明昕表示,這都還有討論空間,依《憲法》規定還有10天的時間可以做沙盤推演。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已提出覆議,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昨日表示,明天院會就會處理憲訴法覆議案,不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來報告。對於無緣赴立法院報告,卓榮泰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法」修正之覆議案。
媒體詢問,對於立法院明天處理《憲法訴訟法》,可能遭到藍白聯手封殺,行政院對覆議案是否抱持悲觀態度,可能提起釋憲?林明昕說明,覆議不等於要馬上釋憲,這二者之間沒有絕對關聯性,覆議是憲法上給予的政治手段,釋憲則是法律手段。至於覆議案會不會過關,這還不敢講,畢竟立法院瞬息萬變,今天也是對立委們說明,希望有好的結果,假使沒有如我們期待好的結果,當然政治手段窮盡就會採法律手段,但釋憲會由誰來提起,都還有討論空間。
林明昕並說明,如果覆議案在任何時間被否決,法案也不會立即生效,還要經過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依照憲法還是在10天內,所以還是有10天的時間做這樣的沙盤推演,總統公布後因為法律沒有特別寫哪一天生效,也不是由司法院定之或哪個院定之,都是公布日生效,公布日生效不是公布日當天,是公布後第三天,這還是有一段期間。
林明昕指出,公布未生效等於還沒有法,是否因此可以釋憲,這些都可以考慮,因為在很多司法案件中,有一種是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是未來一定會有、且一來就來不及,這時候就要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
林明昕並指出,這在民事訴訟法是所謂的將來給付之訴,這種是司法常態,所有訴訟都有這可能性,以前憲法訴訟條文沒有規定也沒有否定,但是也還沒有實務上有出現過,但不表示就不能有這些,這都是可以討論的;若未來有釋憲打算,大法官又要如何處理,也由大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