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畫面)
林姓男子2024年2月9日,參加北市某私人招待所內的晚宴,酒酣耳熱之際,發現陪席的飯局妹不勝酒力,藉口送該飯局妹回家,卻直接帶回自己家,趁飯局妹泥醉意識不清強行硬上性侵得逞,飯局妹醒來發現衣衫不整,還在林男手機內發現2人性愛影片,氣得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2年,但因林男坦承犯行,且以120萬元與飯局妹達成和解,緩刑2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林男在案發前在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某私人高級招待所,見同桌飲酒的妙齡美豔飯局妹因不勝酒力,已呈現泥意識不清醉狀態,藉口送該飯局妹返家為由,攙扶飯局妹搭乘計程車,直接帶回自己新北市住處,利用飯局妹泥醉、不能抗拒之際,脫光飯局妹全身衣物,硬上強行性侵飯局妹得逞。
飯局妹一早在浴室醒來,不僅衣衫不整,且在林男手機內發現1段2人的性愛影片,立即致電,向友人求助後向新北市警方報案提告。
因林男坦承犯行且以120萬元與飯局妹達成和解,同意於今年3月20日前支付至飯局妹帳戶內,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緩刑2年,仍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