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朱姓董事長因主導高教團體協約簽約,導致校方損失717萬,法院判決她要全數賠償。(圖/翻攝GoogleMaps)
嘉義市大同技術學院因爆發財務危機,遭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已於2023年8月份退場,但後來教師慰助金出現爭議,因此提告朱姓董事長,因違背委任,並主導高教工會通過團體協約草案,求償朱女須多負擔717萬9482元教師慰助金,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朱女須判賠717萬9482元,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朱女為該校第十七屆董事會董事長,但2023年7月27日已依教育部私立高中以上退場機制,解除董事職務,但朱女卻被控在擔任董事長期間,本就應履行善良管理人義務,然而該校卻在2022年9月16日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後,就應負起改善經營與財務義務,又明知高教工會團體協約,已違反退場條例第17條中「專任教職員自願退休、資遣及離職優惠辦法」,卻仍主導董事會通過該案並在2023年5月6日簽約。
判決指出,依協約內容,15名教師慰助金年資起算基準,追認2010年元旦後的工作年資為全部工作年資,慰助金上限從6個月放寬到12個月,校方必須多負擔717萬9482元,因此依法提告,後續開庭時,被告朱女均未到場且未提出書狀答辯,因此依民訴法視為自行承認校方指控,因此請求賠償合理,判決朱女要賠償717萬9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