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法官裁定延押2月。(圖/翻攝畫面)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於去年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無故不到庭,25天後才主動赴台南地檢署投案,遭南檢聲押獲准。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南地院今(13)日開庭,針對是否續押進行訊問,基於3理由,裁定於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方法院今(13)日指出,陳啓昱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於去年11月25日裁定羈押,檢察官因羈押期間即將屆滿,偵查尚未終結認為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經過法院訊問被告後做出裁定。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陳啓昱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保留部分情節,且涉案人數甚多、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尚待檢警一一傳喚及清查;此外,扣案之書、物證及相關行動裝置內容仍需調查,因此,陳啓昱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於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