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林女指控蕭姓員警以歸還證物為由上門,自己遭蕭員強吻、摸大腿。(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爆發警紀醜聞,台中市警三分局某派出所一名蕭姓員警,去年底處理一起糾紛案時,因覬覦案件當事人20歲林女美色,竟在1月3日以交還證物為由,前往林女住處,還對林女做出強吻、摸大腿等猥褻行為,還提議要帶林女出門「半小時給5萬」。對此,三分局證實蕭員確實有猥褻行為,目前已將人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後續將依強制猥褻罪送辦。
被害人林姓女子在去年12月31日,與男友母親發生糾紛,遭男友母親報案,警方到場查扣2把刀子,並通知雙方到派出所說明,蕭姓員警負責協助林女製作筆錄。林女指控,事隔2天,蕭員私下來電,說林女違反社維法,可能會被裁罰,自己很不想送這件案子,但局長要求要送,自己打算私下歸還證物,幫忙林女。
▲台中蕭姓員警遭指控猥褻案件當事人,藉歸還證物為由,上門強吻、撫摸被害人大腿。(圖/議員江和樹提供)
林女以為蕭員熱心幫忙,雙方約定1月3日交還證物,蕭員帶著證物上門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林女家中,眼看屋內沒有其他人,竟對林女強吻、摸大腿,還提議陪他出門30分鐘給5萬,遭林女拒絕。隨後蕭員又拿出5千元要給林女,再次被拒絕後,蕭員把錢丟在桌上直接離開。
事後林女打電話給父親哭訴,林父回家調閱監視器得知員警上門伸狼爪,氣得向議員投訴,全案曝光。警三分局督察室立即展開調查,蕭員從警18年,未婚,在三分局某派出所就任6年,平時表現正常,沒有其他性騷的申訴案件,雙方在製作筆錄時第一次碰面,蕭員辯稱他與林女有借貸關係,因為喜歡林女才有撫摸、擁抱等行為。
三分局表示,經檢視相關影片及資訊,林女的案件是男友母親在爭執過程中不慎跌倒,並未構成刑事案件,但蕭員卻扣查現場2把刀子,並以歸還證物為由上門,蕭員確實有猥褻不當行為,為了釐清案件事實,已將蕭員調離原單位,目前婦幼警察隊已主動介入偵辦,後續將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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