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梁雪婷報導
▲黃麟凱殺害前女友母女,被判死刑。(圖/資料照)
黃麟凱2013年因殺死女友、女友母親,事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事發近12年,法務部16日簽准死刑執行,現年已32歲的黃麟凱16日晚間10時03分執行死刑。據悉,黃麟凱被槍決前只吃了一隻雞腿,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但留有一封疑似遺書的信。
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撫養長大,與王女是高職班對。雙方交往2年多,畢業後等當兵時無所事事,盜領女友打工存的20萬元學費,不久後入伍當兵。後來遭女友正式提出分手,黃麟凱一度試圖挽回,心生殺意。2013年10月間,他趁著服兵役放假期間,蒙面偷偷潛入前女友家中,想要殺害前女友,未料偶遇前女友母親。為避免計劃失敗,他以童軍繩絞殺王母,等王女下班之後,再將她綑綁性侵掐死,並偷走家中1萬元現金。
黃麟凱遭逮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法務部16日晚間10時45分召開記者會,常務次長黃謀信開記者會證實,死囚黃麟凱於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並說明執法過程及法律依據。
▲黃麟凱死前只吃了一隻雞腿,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但有留一封疑似遺書的信。(圖/翻攝自臉書、資料照)
據了解,黃麟凱被槍決前只吃了一隻雞腿,沒有靠喝酒壯膽。不過黃麟凱在施打第一次麻醉時沒有馬上昏迷,執法人員再施打第二次麻藥後,黃麟凱才昏迷,隨即執行槍決。據北所外聽到一聲槍響,應只開了一槍就伏法。此外,黃在伏法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但有留一封疑似遺書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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