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小安從小被母親虐待,向法院揭露自己悲慘身世。(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女子小安(化名)從小父母離異,靠當童工養活自己,無家可歸的他一度睡學校,高中時母親將她接回同住,竟以罹癌為由將她推入火坑,即使母親康復後仍不斷向她討錢,近日小安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經新竹地院裁定獲准,終於擺脫惡母糾纏。
判決書指出,小安母親曾經營酒店,和多名男性生下6名子女,排行第5的小安從小飽受母親虐待,國小一、二年級時,母親曾發酒瘋,拿刀追砍小安,還拉扯著她的頭髮在地板上拖行。後來,小安母親將她丟到外婆家後不聞不問,等小安升上小四、小五時,又被母親接回同住,不過小安必須負擔自己的學費,到南寮漁港端盤子、洗碗、搬漁貨,還要去工廠做手工。
▲小安升高中後,被母親帶去酒店陪酒賺錢。(示意圖/翻攝畫面)
升上國中後,小安繼續工作養活自己,二姊因為母親不斷要錢無預警搬家,母親不付房租又經常無故離家,小安只好暫住國中同學家和學校體育館,後來被校方發現通報社會局,她才輾轉被送到寄養家庭安置。歷經童年種種不堪,小安從國中就開始出現自殘傾向。
到了16歲,小安無法再住寄養家庭,開始打工賺房租、學費、生活費,沒想到高一下學期時母親突然出現,將她接去同住。母親因為缺錢,將小安帶到卡拉ok、酒店陪男人喝酒,還問她要不要賣淫賺更多,導致小安精神崩潰送醫治療,休學又復學後努力唸到高三時,母親又罹患大腸癌二期。
即使小安同時打3份工仍無法清償母親債務和醫藥費,最終被迫下海賣淫奉養母親。小安母親經過治療休養康復後,小安努力想找回自己的人生,靠自己的努力買房,然而母親仍然不斷找上她哭鬧要錢,說她犯下刑案需要支付罰金。
▲小安為了幫癌母付醫藥費、還債,被迫下海賣淫。(示意圖/翻攝畫面)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日前小安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表示自己沒有童年、沒有家、沒有得過母親的關愛,甚至被迫出賣肉體換取金錢供母親花用,還要擔心母親出獄後再來騷擾,急需靠司法免除法定扶養義務,才能重新振作、找回自己的人生。
對此,小安母親出庭表示對小安的證述無意見。法官則認為,小安母親現年66歲,已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原本小安需扶養她,然而從小安從年幼到成年,母親不僅沒盡到扶養義務,還有重大戕害女兒的事實,裁定小安免除扶養母親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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