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鄰居倒垃圾起口角,沒想到被亂刀桶傷。(圖/翻攝畫面)
老鄰居20年怨氣打翻了!高雄林園14日發生一起砍人案,65歲的陳姓男子與42歲的周黃姓男子倒垃圾時爆發口角衝突,陳男從花圃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往周黃男一陣亂捅,倒地流血。警消獲報到場,陳男已逃跑,傷者身上有刀傷不單純,循線找到陳男,並起出作案兇刀,詭異的是家人還幫忙清洗滅證。事發後周黃家人在臉書跪求事發畫面,且控警方「大案小辦」第一時間,只用社維法處理,而不是殺人未遂。警方則反擊公布秘錄器,清楚錄下被害人妻子向警方表明不用提告,要私底下和解。
▲水果刀作案後被陳男家屬清洗滅證(原子筆僅參考比例)。(圖/翻攝畫面)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林園大小事全都PO」貼文,開頭就說「預謀殺人案」,標註時間、地點,表示此案警方介入調查,被害人身體遭到多處刺傷,仍在醫院觀察治療,為還原事發真相,懇求事發的時照片、影片或行車紀錄器。
周男送醫後全身刀傷,體無完膚,受訪時有氣無力,他說事發當時有報警,員警到場後,沒有立刻逮捕已開溜回家的鄰居,而是在事發隔天通知家屬拿診斷證明書來提告,心想這根本是「預謀殺人」,認為警方有明顯瑕疵。
▲被害人越想越不對,認為鄰居根本是「預謀殺人」,警方有明顯瑕疵。(圖/翻攝畫面)
對此,林園分局表示,這起糾紛發生在1月14日18時30分於林園區東林西路364巷。經了解,兩人因長期有糾紛,當天兩人於倒垃圾時,發生肢體衝突,陳男持刀傷害周黃男,其妻子僅表示其先生身體不舒服,警方協助通知救護車,以救護為先並告知權益,先登記相關人員資料,初依社維法處置,接著於陳男家中查扣水果刀,發現已被家屬清洗過,通知到案說明。
只是被害人家屬說不用報案,但是嫌犯持刀刺人,殺人未遂是公訴罪,為何當時第一時間沒有依殺人未遂,僅依社維法處理?對此,林園分局解釋,案類由到場處理同仁判斷,被質疑判斷上是否有疏失?僅回應未提告傷害,同仁以社維法處理,16號傷者提出傷害及殺人未遂告訴,已據以偵辦。
▲警方拿出秘錄器反擊家屬指控,被害人妻子表明不用提告,要私底下和解。(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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