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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虐殺流浪犬小白引發議論,也再度掀起動物保護相關聲浪,農委會今(29)天表示,將提高違反動物保護法檢舉獎勵金,從20%提高為50%。
農委會指出,為進一步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並藉由全民力量共同監督違法行為,於今(29)日發布修正「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將檢舉獎金額度由裁罰金額20%提高為50%以上,並取消領取獎金總額上限。
農委會表示,獎勵辦法於104年7月21日訂定發布施行,施行期間農委會接獲民間許多關心動物保護人士意見,建議提高檢舉獎金額度才能達到鼓勵民眾檢舉效果,經邀集各地方政府及動保團體開會研議,在尊重地方政府行政裁量權及財政自主共識下,保留其自行視案情及財政情形裁量獎金額度彈性,修正將檢舉獎金額度提高為裁罰金額50%以上及取消領取獎金總額上限,以回應民意期待。
農委會指出,民眾只要將違法者姓名、名稱及地址與涉嫌違規具體事項、違規地點及相關資料,提供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可至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http://animal.coa.gov.tw/html/index_08.html查詢),並留下檢舉人姓名及聯絡方式即完成檢舉,檢舉人身分依法保密,案件經調查確認裁罰後即可獲得檢舉獎勵。
農委會說,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為所飼養犬隻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飼主如不依法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亦未申報免絕育),最高分別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及25萬元以下罰鍰。配合此次修正,檢舉人於地方政府確認裁罰後最高分別可獲得新臺幣7千5百元及12萬5千元獎勵,農委會呼籲民眾踴躍檢舉,協助政府共同提升動物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