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姚姓男子開價一個月5至8萬利誘女高中生從事5次性交易,完事後還不付錢挨告,賠償25萬元和解,仍被判刑2年4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高雄姚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缺錢買冷氣」的女高中生小花(化名),姚男以一個月5至8萬利誘對方同意「包養」至少5次性行為,還要求對方同意拍攝性愛影片及自拍裸照;完事後,竟不付錢,還搞失蹤。小花憤而提告,姚男即使認罪,賠償25萬元和解,仍被法官依法判刑2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姚男2022年6月8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仍在就讀高中的少女小花(化名),當時女方透露「缺錢買冷氣」,男方因此動起歪腦筋。
起初,雙方透過社群互動,姚男先要求對方自拍裸照,還開價「一個月5至8萬」利誘對方同意包養,甚至謊稱過去有包養經驗,一個月大概出去3、4次;強調自己很認真。
小花同意後,雙方至少5次性行為,姚男還怪對方,「很難配合」、「妳要有8萬的價值」還利誘對方同意拍攝性愛影片,並全程用IPhone 12 pro max拍攝錄影。
事後,小花憂心被外流,姚男還謊稱有刪除影片,最終完事之後,卻始終未支付當初談妥「包養」的報酬,且男方還搞失蹤,這下少女驚覺被騙,憤而報警提告。
偵審期間,姚男都坦承犯行,且跟小花以25萬元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法官考量他犯罪手段尚屬平和,未將猥褻照片或性交影片散布,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法條量刑。
地院審理後,將姚男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又犯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共5罪,各處7至10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4個月有期徒刑,另沒收扣案的IPhone 12 pro max手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