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苗栗報導
▲年薪300萬元的不動產銷售員,滑Threads發現妻子偷情,怒告小王獲賠30萬元。(示意圖/pixabay)
苗栗從事不動產銷售,年薪300萬元的男子小綠(化名),跟妻子婚後3年,竟發現對方偷情,且在半年內,跟小王發生21次性行為,導致他跟愛妻離婚,於是,小綠憤而提告小王求償10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判小王應賠償3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柔(化名)兩人,在2020年1月8日登記結婚,還育有一子;未料婚後發現,愛妻在2023年9月,就跟小王大壯(化名)偷情,且在短短6個月內,在旅館、家中至少發生21次性行為。
直到小綠偶然在社群軟體Threads上,發現大壯的女友分享他偷情對話,此事因此曝光,小綠也因此跟愛妻小柔在2024年7月18日離婚,並向大壯提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由於,大壯審理期間,都未出庭,也沒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因此,堪信小綠主張為真實。
法官審酌,小綠大學畢業,以不動產銷售為業,平均年薪約300萬元,名下有2筆不動產;反觀大壯名下無不動產,所得並不多,評估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認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為宜,逾此範圍的請求,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