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綜合報導
▲鈕承澤因性侵女助理遭判有期徒刑4年,預計明天(23日)假釋出獄。(圖/資料照)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2018年涉嫌性侵劇組女助理,被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於2021年11月30日赴花蓮監獄入監服刑。而鈕承澤在服刑期間曾3度聲請假釋,但均遭到駁回。鈕承澤日前4度聲請假釋獲准,高等法院昨(21日)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預計於明(23日)上午出獄,並在24小時內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由於鈕承澤所犯為性侵害案件,地檢署需確認接下來的保護管束監督機制後,才能通知監獄放人。至於是否需要佩戴電子腳鐐,目前仍在確認當中。
▲性侵犯假釋後若被評估為中高風險者,將在地檢署報到完畢後立即佩戴電子腳鐐。(示意圖/資料照)
立法院2005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並於2006年針對性侵假釋犯開始使用電子腳鐐監控。以過往案例來看,性侵犯若假釋出獄後被評估為中高風險者,將在向地檢署報到完畢後配戴電子腳鐐,並於住家裝設居家讀取器。而性侵犯也被下令「宵禁」一到晚上就必須回家,若出現違規情形例如刻意破壞電子腳鐐、未收到訊號或找不到人長達30分鐘,排除儀器故障等問題,將會通報檢察官並由警方前往逮人。
回顧這起鈕承澤性侵案,鈕承澤於2018年11月23日晚間在住處和多名電影工作人員聚餐完畢後,把狼爪伸向落單的女助理進而性侵得逞。女助理事後跑到醫院驗傷,並於其胸口驗出鈕承澤的DNA。而鈕承澤雖掏出200萬和女助理和解,但卻堅稱自己沒有性侵對方,甚至稱兩人為合意性交,讓女助理相當氣憤。最終,鈕承澤被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於2021年11月30日報到入監服刑。
高等法院21日裁准檢方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矯正署表示,鈕承澤於2021年11月底入監服刑,計算其執行日已有近3年5月,且依法接受身心輔導與治療,符合刑法規定之假釋門檻,因此花蓮監獄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等規定,由外部專家組成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考量其犯行、在監表現、犯後態度、再犯風險等,委員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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