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亂放爆閃燈慘了!員警騎車撞上「全身骨折慘死」駕駛輕判3月原因曝光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員警騎車撞上大貨車駕駛擺放的爆閃燈身亡,士林地院判駕駛邱男有期徒刑3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員警騎車撞上大貨車駕駛擺放的爆閃燈身亡,士林地院判駕駛邱男有期徒刑3月。(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在台北市警局少年隊預防組擔任組長的莊姓男子,2023年3月17日騎車行經台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時,不慎撞到大貨車駕駛邱男放置的爆閃燈,失控噴飛撞上大貨車車尾,身受重傷送醫搶救後不治。士林地院審結,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而邱男不用坐牢的關鍵原因也曝光了。

判決書指出,邱男於2023年3月17日上午8時50分許駕駛大貨車行經台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時,因工地出入口尚未開啟,便將車輛暫時停放在人行道上並放置爆閃燈,導致當時騎車經過的台北市警局少年隊預防組莊姓組長不慎撞上,失控再碰撞大貨車車尾,造成全身多處骨折、腦出血等,送醫急救後仍舊宣告不治。邱男否認有過失致死犯行,他辯稱,自己只是違規停車並擺放爆閃燈,以為防護,「他(莊男)機車碰到爆閃燈後,往前滑行30公尺才撞到路邊工地圍籬,沒有碰到我的車。」

士林地院認為,邱男應注意將爆閃燈放置適當地點,避免影響行車路線,也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但邱男疏於注意,釀成這起車禍事件,更導致莊男死亡,實屬不該。考量邱男在事故後主動向到場處理之員警坦承肇事,並參酌莊男及邱男各自過失程度,認定莊男超速行駛及未注意前車情況為肇事主因,邱男未妥善放置爆閃燈則為肇事次因。而邱男及莊男家屬並未達成和解及原諒,最終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警局

【女神在線S5-Ep21】年假保養不打烊!!從頭到腳都要漂亮!!為了美你能多努力!?
大數據推薦
【女神在線S5-Ep21】年假保養不打烊!!從頭到腳都要漂亮!!為了美你能多努力!?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