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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綿15小時!女保險員趁正宮不在 奔男同事家過夜獨處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女保險員跑到已婚男同事住家獨處15小時遭判賠2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北市女保險員跑到已婚男同事住家獨處15小時遭判賠2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女保險員小萱(化名),先前愛上已婚男同事阿豪(化名),還趁正宮不在家時,與男方共度良宵,直到隔天中午才離去,事後正宮察覺有異,遂調閱街口監視器畫面,兩人姦情才得以曝光,正宮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小萱在2021年便知阿豪已婚,明顯侵害正宮配偶權,遂判她應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去年3月8日晚間9時許,小萱先行進入她們住家,丈夫在1個多小時後才到家,2人整夜在屋內獨處,直到9日中午12時許,小萱才離開她們家;阿豪妻子認為,小萱舉動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她的配偶權遭到侵害、導致她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遂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萱辯稱,她只待在樓梯間,並將文件交給阿豪後便離去,自己並未進入屋內、更遑論與阿豪獨處過夜;阿豪妻子聲請傳喚丈夫與小萱的3名同事作證,3人觀看監視器影像時,一眼就認出是小萱本人,而且監視器畫面也足以證阿豪與小萱在獨處15小時,期間小萱從未進出過1樓大門。

阿豪妻子進一步提供對質錄音檔,丈夫提及當天上午自己醒來後,便在屋內吃早餐;小萱則辯稱,她只是進去坐了一下,法官追問到底是哪個時段進入男方家,小萱則表示:「不記得了!」

除此之外,小萱辯稱,先前她並不知道男方已婚,阿豪妻子則拿出臉書訊息紀錄打臉,當時她喊出小萱本名、並以阿豪妻子身分要求對方回電,小萱並未回覆稱認錯人等字句,同事亦證稱,這個臉書帳號確實是小萱所有。

法官認為,小萱飾詞卸責,明知阿豪已婚,仍前往對方家中,與男方獨處過夜,造成正宮精神痛苦,破壞其婚姻生活美滿及幸福,衡量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情狀,判小萱必須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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