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法務部推動的「沒收新制」今(1)日上路,為因應新制,法務部表示,已要求檢察機關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對於社會矚目案件務必強化新法運用,如汪傳浦案,各國已協助我國查扣不法資金,總金額高達美金9億餘元,由特偵組適用沒收新制,單獨聲請宣告沒收;另就危害社會性高,民眾深惡痛絕的案件,如毒品、吸金詐騙、黑心食品等案件都適用沒收新制,讓黑心錢一毛不剩。
至於新制推行後,查扣的不法資產增加,法務部已於官網首頁架設「查扣變價專區」,供民眾查詢所有變價物品,以往變價如柏金包、名車或3C產品,均廣受歡迎;在案件偵辦初期就扣案物以變價方式處理,除可於審理終結後,優先賠償被害人,亦可減省費用,變價制度創造國家、被害人及被告三贏效益。法務部表示,7月1日新制上路後,民眾可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直接點選查詢各檢察機關變價日期與物品品項。
▲查扣變價專區。(圖/翻攝法務部官網)
刑法沒收新制將單獨宣告沒收規定的適用及追討範圍,從被告本人擴大到第三人及不法所得變得的所有不法財產與資金,被稱為「字字珠璣」的修法。法務部表示,此次修法雖字數僅百餘字,但一字可值千金,因為追討的不法資金數額預估高達近千億元。沒收新制在被告死亡、逃亡經通緝等情形均可適用,在被告將不法利得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裸鑽,或將不法資金轉贈子女、轉登記第三人名下,都是刑法沒收新制力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