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昨(1)日發生海軍金江艦誤射「雄風三型飛彈」,造成一死三傷震驚社會,目前刑事責任由高雄地檢署偵辦當中,民事求償的部分,有法界專家認為,家屬可以依據國家賠償法申請精神撫慰賠償,加上軍方已公開認錯並且道歉,所以獲賠機會相當高。
▲海軍誤射雄三飛彈,專家認為船長家屬獲國賠機會相當大。(圖/海巡署提供)
海軍誤射雄三飛彈,貫穿了高雄籍漁船祥利昇號,其中船長黃文忠不幸身亡,其餘三人都受到輕傷,這也是國內首次發生國軍誤射飛彈的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的高度關注。對此,國防部出面向全體國民公開道歉,並於昨日公佈懲處名單。
這起飛彈誤射事件的責任,可分為行政、刑事與民事責任,目前高雄地檢署已經調查刑事責任的歸屬,至於民事部分,法界專家提到,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專家認為受者家屬可以申請國賠,加上軍方已公開認錯、道歉,所以獲賠機率高百分之百。(整理:實習編輯吳欣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