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台南市一間賣碗粿的業者收到有趣來信,信中有一張附有住址與電話的紙條和2百元現金,表示說要自首。因為寫信的男子15至17年前(民國86年至民國88年間)曾到該店消費未結帳、欠了店家25元,不想做奧客,決定加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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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平面媒體報導,男子在信中表示10幾年前用餐後忘了結帳,當時碗粿一碗25元,因為不想帶罪離世,決定用200元(8倍)金額做為賠償。業者則表示,開店26年來遇到過不少客人忘記帶錢,老闆都會讓他們欠著改日再結清,但還是第一次收到顧客寫「自首信」道歉還錢,覺得十分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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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說現在店內的碗粿一碗也才調價至30元,200元賠償實在太多,決定幫這名寫信的男子捐出現金做公益,替自己也替男子積福德,讓這段10幾年的特殊緣分有個圓滿處理。(整理:實習編輯廖庭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