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將拍賣前總統陳水扁等人名下2棟房產,匯約150萬美元回台。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9)日說,特偵組稱這是非法犯罪所得買房產,這是錯誤的,這非犯罪所得。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昨天說,美國司法部民國99年7月拍賣前總統陳水扁等人名下在美國維吉尼亞州、紐約州2棟不動產後,將匯約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91萬元)回台,體現兩國司法互助精神。
陳致中出席凱達格蘭民主公義講堂受訪表示,當年特偵組把起訴書資料給美國司法部,美國司法部沒進行任何調查,也沒辦法查,案子就卡住,這是民事程序,後來雙方達成和解,「這是一個和解的協議」。
他說,既然是和解,對房子資金來源沒做任何適法性認定,「沒有所謂的合法或違法,跟這個都無關」,在和解協議下雙方協商,達成分配比例,後來處分掉了。
陳致中表示,如果是犯罪所得,怎麼可能還有雙方協商或討論分配比例問題?
他說,當初會達成和解是基於訴訟經濟,大家知道在美國「可能律師費的花費會比不動產還高」,在這種考慮下,律師建議與司法部達成和解,這不是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