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宜蓁/台北報導
大學兼任教師未納入《勞基法》,引起高教工會抗爭,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3)日受訪時就兼任教師納保問題提出兩方案,由勞動部指定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或是增修《教師法》使兼任教師準用《勞基法》。潘文忠表示,最終都希望能達到維護學生受教權,並保障兼任教師權益之目標。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記者林敬旻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日赴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就「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規劃」進行專案報告。報告中將「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列為優先保障對象。
潘文忠表示,目前教育部與勞動部研議出的方案有二:一、由勞動部指定大專院校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二、於《教師法》增訂大專院校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其工作權利保障準用《勞基法》。
至於規劃期程與實施時間,教育部指出,若勞動部於今年9月1日公告指定適用,或修正草案審查順利,建議配合學年學期制,自106年8月1日起即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