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佳子 導言/黃郁棋
導言:
馬航MH370客機失聯至今,依舊沒有任何消息;越南與中國的搜救船陸續有打撈到「疑似」飛機殘骸的東西,但是馬來西亞官方一直否認。除了MH370客機的乘客家屬焦急,就連馬來西亞民眾也看不下去,認為這次馬來西亞航空與馬來西亞政府的處置,都有欠周全。
三立新聞網收到馬來西亞民眾的中文投稿,信中直言「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次我們的確做得不好!」若馬來西亞仍然無法有妥善的處置,恐怕後果不堪設想。以下是該大馬民眾的來信:
態度決定一切,否則賠上國家形象
馬航mh370客機失聯至今一無所獲,因耗費人力物力龐大,加上搜尋一無所獲,越南方面已宣布暫時停止搜尋。而這起事件的關鍵單位:馬航,顯然被外界認為在對本次事件的危機處理上相當不妥善。相關救援行動的拖延,可以說是我國政府一貫的行事風格。設備不良、人員訓練不足、加上態度散漫都是導致致命的環節。
馬航向來都保持良好的飛行紀錄,在2013年的全球航空公司飛行安全排行第35名,在亞洲地區名列前茅。多次搭乘馬航的經驗,對於馬航機組人員的專業態度都留有不錯的印象,他們的專業能力毋庸置疑,而國內民眾對馬航是非常有信心的。一名前空服員就表示,馬航對內部空服員的訓練非常嚴苛,直至今天她對飛安步驟還是記得非常清楚。但機場的安檢漏洞,因為還牽涉馬國內部政府組織處理程序上的延宕,因此到底是哪個環節導致失誤的發生都存在著爭議性。
每一個官方消息的確認,都至少能化解些許家屬及民眾的焦慮和質疑。但事件發生後,令人憤慨的是,馬航高層並沒有展現出良好的風範以及積極負責的應對態度,屢次拖延表定對家屬以及外界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官員甚至露出閒適的神情,看在民眾及家屬眼裡是非常不妥當的,更不用說信任他們的辦事能力。因國內政治因素,交通部長一職暫時空缺,由國防部長代理,明顯是救援延誤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相信馬航如能安排一個隨時與媒體保持聯繫、交代進度的負責人,即時對每一個消息進行確認或否認,都能化解些許家屬及民眾的焦慮和質疑,但遲遲沒有這樣的安排。而我國高級官員,包括民航局長、交通部長、警察總長等人的新聞記者會也應多安排一名本地的中英文翻譯,好讓守候現場的大批中國媒體能立即了解發言人談話內容。
馬航於3月10日當天勸請家屬必須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因飛機失事的可能性相當高。日前馬航於官網發佈了以年齡作為劃分的賠償金,青年的賠償金最高,為20萬令吉(約200萬新台幣)。其次為樂齡人士10萬令吉(約100萬新台幣),和孩童1萬5000令吉(約15萬新台幣),相較於其他空難事件的賠償金額,屬於偏低。民眾普遍認為這初估的空難賠償金是微不足道且起不到撫慰及善後目的的,其中,孩童僅賠償15萬元,令人心寒。
一般情況下,空難罹難者家屬及受傷乘客獲得的賠償包括兩部分:第一,航空公司所承擔的賠償。其二是保險公司承擔的航空意外傷害險。 2000年鄰國新加坡航空的SQ006客機在桃園機場誤闖施工跑道,全機撞毀導致嚴重後果,共造成了83人死亡,每名死者家屬獲賠42萬五千美元。當時因不滿賠金過低而和新航打官司的家屬共超過50人,當中一對失去父母與親人的姐妹勝訴,獲賠五億元新台幣。
中國是這次事件的最大事主,中國乘客搭乘的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失事的話,已關乎國際運輸問題,加上中國是《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完全可以依據該公約的條文來主張索賠權利。依據《蒙特利爾公約》進行索賠的優勢,首先是賠償數額相比各國自行製定的標準更高。其次,如果最終確定為責任事故,規定沒有賠償限額。受害人計算出多少的合理損失,責任人就需全權負責。
犯錯者應當受到製裁和承擔所有的後果,受害人更應該受到合理的賠償。馬航客機失聯將馬國國家體系內部存在的棘手問題與漏洞,攤開在國際目光下。只希望這次事件能有個較好的進展,不因本國的延誤救援而加重家屬身心更無法彌滅的負擔。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次我們的確做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