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男子和一名14歲國中女生交往,但卻沒錢去摩鐵開房間,就央求乾媽提供「炮房」。發生兩次性關係後,因為女生懷孕被家人提告,遭法院判處10個月徒刑。
▲圖非案發摩鐵/資料照
男子在2014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少女後進而發展成男女朋友。男子因為沒錢只好借乾媽住處當炮房,發生2次性關係都沒戴保險套,最後少女懷孕才東窗事發。少女家人憤而報警提告,但少女對法官求情說是你情我願,並沒有被強迫。而男子則辯稱說不知道對方未成年。
然而根據法院資料,男子在2013年就曾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遭到法辦,法院認定為累犯。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