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陸客團火燒車出現重大進展,桃園地檢署驗出司機蘇明成酒精濃度高達1.07毫克,酒駕疑是釀禍主因。對此,公路總局感到不可置信,表示因現行法律規定司機出車前須進行酒測,但若是司機在路上喝酒暫時無法可管,只能靠導遊、租車公司注意。
▲遊覽車司機疑酒駕造成悲劇。(圖/資料照)
蘇明成血液、尿液及胃內均有酒精反應,檢方研判應是喝酒後即開車,不排除是人為自燃。公路總局指出,蘇明成過去並無酒駕紀錄,且照規定公司應在出車前對司機進行酒測,若超標則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懲處駕駛1萬5到9萬塊罰鍰,公司也會因管理部善,依《公路法》罰9000到9萬元,但該車酒測記錄已隨車燒毀,無從檢驗。
對於火燒車原因恐涉司機酒駕,公路總局相當意外,官員直言,畢竟酒精濃度高達1.07毫克,事前酒測或一旁導遊用目測,都應該會發現,但若司機在開車時喝酒,目前沒有管制方法。觀光局補充,按旅遊相關法規,隨團人員應隨時注意駕駛狀況,若發現司機飲酒、精神渙散應立即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