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火燒車釀26死,司機蘇明成昨(30)日遭驗出酒測值高達1.075,加上車內5桶汽油,警方不排除有酒後自焚可能。警方調查,蘇明成除與家人爭執被控涉嫌傷害,並無他案,但今日《蘋果日報》披露,蘇明成疑似涉及性侵案件,上月遭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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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因司機酒駕自焚導致火燒車。
檢警調查後發現,蘇明成去年10月加入玫瑰石通運,已有20年駕駛大客車經驗,和妻子均在中國大陸出生,兩人結婚後來台依親定居,並取得我國國籍。蘇明成酒駕令公司和家人都十分意外,家人稱蘇無債務糾紛,也不曾酗酒,加上蘇為家中經濟支柱,仍有3個孩子待扶養,且除公司勞保外並無其他保險,也沒有留下遺書,無法釐清是不是自殺。
媒體報導,2013年蘇明成在出團期間將女導遊騙到房內性侵,一審遭判5年徒刑,蘇明成不服上訴,6月24日二審仍維持原判決。蘇明成在判決前一週即請25天長假,7月10日回公司上班,7月12日為遭判刑後首次出團。
另外,曾和蘇明成合作的導遊向媒體爆料,蘇明成原名為蘇忠華,曾聽同業提及他有涉性侵案件,直至昨日見到蘇的遺照才想起是同一人。公司指出,事發當日蘇明成在昇恆昌免稅商店行程時一度失聯,導遊打電話找人的20分鐘內都是「通話中」,警方已調出通聯紀錄追查,盼能盡速還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