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韻筑、劉震豐/新北報導
新北市昨(2)日下午3點多發生一起砍警事件,56歲兇嫌吳志展因不滿2天內遭警開6張違停罰單,看到張姓員警上前取締時,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拿出放在車內的菜刀猛砍對方,員警被砍得全身是傷,無力反抗。有網友質疑為何不拔槍警告兇嫌?警方則說,為防止配槍遭歹徒搶走,所以只佩帶警棍,但事發突然,警棍還來不及抽出就被攻擊。
▲吳嫌拿菜刀砍警。
兇嫌吳志展在鐵板燒擔任廚師,昨日休假將休旅車停在板橋溪頭街,而此處為紅線單向道,且全天禁止停車,因此2天內遭警開6張罰單。吳嫌昨日下午3點前往取車,與取締違停的警員張家逢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拿菜刀猛揮,員警倒退時不慎跌倒,全身被砍多刀、鮮血直流,跑到附近機車行求救。
▲內政部長和警政署長探視員警。
今(3)日上午內政部長葉俊榮和警政署長陳國恩到亞東醫院探視受傷員警,張家逢左胸、左背,甚至四肢多處刀傷,張姓員警雖然生命狀況穩定,但還得持續觀察感染狀況。
▲受傷員警母親罵兇嫌狠毒。
受傷警母親:「我的孩子都倒在地上了,他還一直殺一直殺,像是在剁豬腳。」
▲吳嫌掐住員警脖子。
人民保母卻被人民襲擊,嫌犯甚至僅30萬交保,家屬實在無法接受,但當時張家馮穿警察制服執勤,為何沒有配槍?面對嫌犯無力反擊。警方表示,一般取締違停都只出動一名員警,為了防止員警遭兩名以上歹徒奪槍,因此只會佩戴警棍,且事發突然,張姓員警還來不及抽出警棍,就已被吳嫌拿菜刀砍傷。
▲警政署長表示,員警處理交通違規不會帶槍。
警政署長陳國恩:「通常在巡邏勤務是有雙警的,那因為接收到通報,臨時到現場去做取締,單純的交通違規取締,並沒有這樣一個防備。」
取締交通違規一般都由一名警察單獨出勤,就怕遇兩名以上歹徒,配槍可能被搶走,只能佩戴警棍,但就算有配槍,緊急狀況根本無力反應。
▲實測警掏槍速度。(圖/翻攝自YouTube)
實驗影片:「在距離大約1.5公尺,一般的員警根本來不及掏槍。」經實驗,恐怕要將距離拉到4.5公尺以上才能有活命機會,員警出勤遭遇生命危險。(整理:實習編輯方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