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Uber若願與其他計程車業者合作 明年望合法經營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經濟部投審會昨天指出,由於Uber公司當時以「資訊服務業」申請進入台灣,與其實際經營內容不符,將要求Uber限期撤資。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今(3)日表示,UBER是共享經濟運用,現階段不符合現行法規,全面檢討,建置公平競爭環境。另據了解,交通部預定下週召開法規調適會議,最快明年起UBER可以跟其他計程車業者合作營業,合法提供服務。

交通部認定Uber為「計程車運輸業」,7月11日計程車司機集結上百台小黃包圍立法院、抗議Uber非法經營,投審會同意一個月內要求Uber撤資;按此推算,最快八月上旬就會向Uber祭出撤資令。投審會官員昨天透露,Uber並不是非撤資不可,只要其遵循交通部對汽車運輸業的規定、尋求合法經營,沒有不能做的道理,接下來就看Uber是否願意依法改善。

對此,童振源今天回應指出,UBER是共享經濟運用,現階段不符合現行法規,全面檢討,建置公平競爭環境

據了解,UBER依據現行法制可以申請客運服務業,爭議在於派遣自用小客車載客營運,為提供多元服務,交通部研議推動多元化計程車措施,預定下週召開法規調適會議,最快明年起UBER可以跟其他計程車業者合作營業,合法提供服務。

Uber(圖/翻攝自Uber臉書)

▲翻攝自Uber臉書。 

#Uber條款6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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