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7月25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置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總統府今(10)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總統令:公布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圖/資料照)
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不當黨茲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34年後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
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11人至13人,任期4年,由行政院院長派(聘)之,並指定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1人為副主任委員,主委為特任。主委人選已在昨天敲定由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擔任,委員則正在積極尋覓中,辦公室將設在松江路伊通公園附近的國發會前法協中心,將要重新裝潢。至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何時會掛牌上路,顧立雄今天受訪時表示,「愈快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