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政府採購或報廢車輛(圖/資料照)
記者孫振威/台北報導
政府公務車輛採購與汰換經常遭外界詬病浪費公帑,日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臉書批評政府編列公務車預算一年逼近10億,而車輛報廢時的里程數卻都明顯偏低。然而根據資料顯示,公務車輛不只是在採購與汰換的過程當中有浪費之嫌,許多使用率不高的車輛除役後更遭到低價賤賣,以內政部一台只使用7年的警備車為例,該車輛汰除後變賣價格僅新台幣7000元,金額低到令人傻眼。
立法院預算中心實際檢討公務車輛採購狀況後發現,中央各機關近年來辦理公務車汰購經費逐漸增高,從101年度的4億7752萬上升至105年度的9億5985萬元,而車輛汰換也未達規定使用年限與里程,以外交部104年度報廢車輛來說,報廢時的里程數是3萬7933公,遠低於汰換標準12萬5千公里。
事實上不僅是預算浮編浪費,檢討報告中也公布公務車輛退役後的變賣價格,資料顯示去年度不少公務車輛汰除後,以不到萬元的價格出售,明顯是低價賤賣公有財產。根據資料統計,104年全年汰除公務車將近900輛,其中僅10輛變賣價格超過8萬元,其他不是遭到報廢,就是贈與學校或職訓中心使用。
資料顯示,內政部一台只使用7年、行駛里程數不到3萬的2,400c.c.警備車,變賣價格僅7000元,此外更有地方法院直接將11輛2000c.c.小客車整批變賣,出售總價不到8萬元,平均一輛也是得7000餘元。據了解,這些車輛就算是交由民間業者報廢處理,一般行情至少也達萬元以上。
檢討報告認為,政府各機關多以報廢牌照方式處置報廢公務車輛,致使出售價格偏低,同時也造成國庫短收,而部分機關更是直接將汰除車輛視同廢棄物品整批變賣,明顯過於便宜行事,此外預算中心指出,報廢與繳銷牌照車輛比例懸殊,因此判斷各機關恐多未逐輛檢視車輛性能及堪用狀況。
針對不少公務車輛遭報廢賤賣,預算中心指出各機關普遍沒有將預計變賣之公務車輛,單獨估列歲入預算,而變賣方式及變賣價值也缺乏透明性,未能受有效監督。整體而言,政府對於公務車輛買新賣舊的過程中,不僅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報廢車買賣之間是否有圖利特定人員,也令外界質疑。
圖/記者孫振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