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下雨天騎機車不小心濺起水花噴到人,竟然因此吃上一張罰單!有網友昨日(18)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交通罰單,不過仔細一看,開罰的理由不是超速或是闖紅燈,而是因為雨天騎車行經積水道路時沒有減速慢行,造成水花濺起噴濕他人。
▲有騎士因為騎車濺起水花潑到人而收到罰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原PO表示遭到開罰的女騎士是自己的姊姊,而被潑濕的男騎士年約20多歲,雖然女騎士是無心之過,但是男騎士堅決提告,員警一開始表示「無法可罰」,拗不過男騎士的堅持,員警查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果真找到第44條第1項第6款,依法開罰女騎士。
▲員警最後依法開罰女騎士。(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不過這張罰單卻引起網友正反論戰,有網友表示「如果不是惡意的,難道不能多份寬容嗎」、「算惡法嗎」、「仔細看條文是針對汽車駕駛人才要開罰耶」,也有網友搞笑留言「以後下雨天要騎腳踏車出來賺錢了」,另外部分網友認為道路積水又不是女騎士的問題,為什麼要由女騎士受罰。
員警則表示,這項違規事實中的「不減速慢行」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構成要件難判定,實務上很少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