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雙子星開發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31)日二審宣判,曾任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遭判9年、褫奪公權9年,太極雙星幕後金主程宏道判8個月,褫奪公權2年,其他上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賴素如。(圖/翻攝自賴素如臉書)
總開發經費高達700億元的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2007年起辦理招標,不過,檢方指控,賴素如利用擔任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對捷運局具有審議及監督相關預算的權力,在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捷運局應以私地主團隊的評比為優先,否則雙子星開發案的相關預算不得動支的方式收受賄賂,幫助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廠商的競爭,從中索賄1500萬元,雖然幾經折衝,最後因故只收到100萬元,由於當時各界質疑其中有弊,賴見苗頭不對,將100萬退給彭。一審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賴素如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