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徵信業者「江梅綺女人徵信」,涉嫌買通監理所雇員蒐集民眾個資,以針孔偷拍士林地院趙姓女科長、林姓離職女教師等2人性愛光碟,再恐嚇勒索錢財。台北地院今(1)日審理後,江梅綺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判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江梅綺。(圖/翻攝自江梅綺臉書)
檢方指控,女人徵信蒐購戶籍、車籍等個資,並買通台北市監理所約聘人員林素梅。另女人徵信以員工呂承翰關係,向呂任職松山分局的員警父親呂振楠,非法查詢個資。2012年間,女人徵信受託調查一起外遇案,員工張秬豪涉嫌偷拍林姓離職女老師的性愛光碟勒索,後因林女報警而未遂。2011年間,曾受託查詢士林地院趙姓女科長的個人素行,並於2012年間,由總監周家銘偷拍趙女的性愛光碟,再寄照片至趙女信箱,之後恐嚇趙、勒索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