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惡狼有惡報!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平日遊手好閒,去年底某天深夜,陳男看到女子一人走在路上,心生歹念,竟伸手偷摸女子大腿,讓她嚇的放聲大叫,沒想到陳男假意要向女子道歉,藉故靠近她,再次伸手偷抓女子胸部,女子出手反抗陳男,兩人發生拉扯,過程中陳男更不斷伸手偷襲對方胸部,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讓女子氣得報警,警方也依監視器畫面逮捕陳男。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向法官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的惡行已造成受害女子心理陰影,2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另外,他也要為「襲胸」行為付出6月刑期的代價,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