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明堂、張峻棟/台中報導
遇上「租霸」該怎麼辦?房屋店面出租最怕碰上死賴著不走或極盡所能拖欠房租的「租霸」,如果這時候新房客又已經簽約,舊房客不走,其實應該要請出房東或代管公司處理,新房客得避免介入;此外租屋或租下店面,簽約前中後都有必須注意的細節,包括要求查閱舊房客的租約期限及向房東要求免裝修期,都能避免舊房客賴皮不搬家所造成的租約「災情」。
▲舊房客賴著不走影響新房客。
壁紙和批土不見了,家具和地板也出現凹陷刮痕,因為房客住院兩星期,小狗沒人餵,餓得把這些東西給啃了。還有這個垃圾場其實是住家客廳,東西丟到就快沒地方站,廚房流理台抽屜也被雜物塞到快爆炸,因為房客拖欠房租變「租霸」,房東、代管公司還有警察都來了,直接下達逐客令。
▲拖欠房租成「租霸」,影響新房客和房東權益。
租屋管理公司業務經理鄭皓徽:「我們處理速度很快,因為我們不會像有些屋主他不懂得處理(租霸問題),然後時間一拖就拉很長,不僅造成屋主自己的損失變大,房客就賴著更久。」
▲業者表示租霸問題拖得越久,屋主的損失也就越大。
就怕租霸賴著不走硬是來亂,其實房屋出租前的簽約就是預防措施。這種防租霸條款,一旦房客在租約到期不續租也不搬走,從租約到期的隔天開始,房客每天得支付日租金的5倍當作違約金給房東,這就是逾期重罰的概念。假設月租3萬,日租金就是1000元,一旦過期了,每天就會挨罰5000元。
▲避免租霸產生,房東可在簽約時擬定「防租霸條款」。
租屋管理公司業務經理鄭皓徽:「譬如說我就是租到這個月月底,我就會跟房東協定,我今天你要我簽這個約可以,但是你一定要先把前房客的事情給弄清楚,這樣我才要肯簽約,因為這是對於房客本身要懂得保護自己。」
▲新房客可在不違反個資法的前提下向房東要求了解舊房客的資訊。
還有店面出租最怕合約到期舊房客還不肯搬遷,新房客要自保可以在簽約前,要求房東出示與舊房客的租約期限合約,簽約時向房東要求給予裝潢的寬限期,藉此檢視舊房客是否已經搬走。簽約後,如果還有爭議一定要請房東出面處理。
▲簽約前、中、後,房客都必須與房東持續連繫,避免直接找舊房客。
房地產經理人魏逢毅:「租約到了,我後面後續他還沒搬走,這段時間他有付給房東(租金)的話,房東可以拿這筆錢去給我們的新房客去做一些補貼,那如果說沒有的話,事實是要由房東(支付)。」
▲簽定合約前得詳細了解,避免影響各自權益。
就怕新舊房客租約重疊,就像「遊戲規則」的租屋契約由房東擬定,碰上舊房客變成租霸,新房客有權要求房東出面解決,才不會造成租約「災情」。(整理:實習編輯林奇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