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稅將對跨境電商課稅。未來消費者若透過Apple平台,Google play平台下載遊戲,購買點數、寶貝或工具;或寶可夢購買「灑花」道具;Agoda線上住宿平台收消費者訂金等勞務行為,而非網購貨品,都將課5%營業稅。
為因應國人向外國業者網路購買勞務情形頻繁,且不易課稅造成稅源流失的現象,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該部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日本、韓國等作法,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自然人買家的外國業者,應自行或委託代理人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確保稅源、維護租稅公平。
修正草案增訂,外國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得按次處罰。
財政部表示,凡是利用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由買受人以網路傳輸下載儲存至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手機、平板)運用,或未儲存而以線上服務、視訊瀏覽、音頻廣播、互動式溝通、遊戲等數位型態使用,均屬電子勞務範疇。
行政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跨境電商將要課稅。(圖/記者盧素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