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心/綜合報導
樹大招風!Apple與VirnetX公司纏訟6年的網路安全專利官司今(3)日有了結果,美國州聯邦法庭的陪審團判決Apple侵犯VirnetX公司多項專利,因此必須賠償3億美元(約新台幣93億)。
根據《路透社》報導,VirnetX公司2010年控告Apple未取得自家授權,將網路安全科技運用於Facetime服務,2012年判決Apple侵權,須賠償3.68億美元給VirnetX,Apple於2015年9月上訴。今年2月聯邦法院重審時,VirnetX再度出招,將先前的專利侵犯與Facetime網路安全專利一同控告,Apple最終仍判賠6.25億美元,但法官認為陪審團使用同一種情況複製兩個專利侵犯,因此更裁為賠償3億美元。
勝訴的VirnetX公司聲名狼藉,該公司透過購買大量專利後,再向大型公司發動專利官司,藉此取得賠償金,可說一間「專利流氓」公司。在Facetime官司取勝後,傳出VirnetX也將對iMessage提出專利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