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私立景文科大上周舉辦四個系所聯合迎新活動,卻發生學長姐要求新生脫下內衣褲,在眾人面前光屁股,女生胸前還若隱若現,尺度比酒店還誇張。直到有學生受不了羞辱,連夜打電話向老師求救,隔天才乘坐校方派來的遊覽車提早返家,目前校方已將事件提報性平會處理,將對相關學生做出懲處。
據《聯合報》報導,刑事局研究員蔡宏文指出,若學生描述屬實,遭他人逼迫脫下內衣褲等行為,根據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提是「以強暴脅迫」,讓被害人在無法抗拒的狀況下,行使無義務的事。
另外,大學雖然有校園自治權,但強制罪屬公訴罪,如有違法情事,仍得調查;可能涉嫌性騷擾的部分,則屬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