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50歲的婦人阿霞(化名)與丈夫去年邀于男夫婦到家裡飲酒作樂,于男竟趁著眾人醉倒之際,摸黑進入阿霞房中性侵,不甘受辱的她憤而提告,沒想到阿霞丈夫未經阿霞的同意,竟私拿妻子的印章與于男簽下和解書,開心賺走60萬元和解金。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去年8月,阿霞夫婦和于男夫婦於去年相約聚餐,飯後回阿霞夫婦家續攤喝酒,阿霞夫婦、于妻相繼醉倒,于男見狀後,竟趁機進房強脫阿霞衣物性侵得逞,阿霞發現後嚇得大叫,丈夫衝進房間將于男架走後報警,警方訊後將于男依乘機性交罪移送檢方偵辦。
阿霞於案件偵查期間多次表明要「告到底」,未曾考慮和解,不料,丈夫卻私下向于男友人透露和解意願,趁著妻子不在家時,偷拿印章簽和解書,雙方從100萬元談到60萬元成交,阿霞丈夫事後,更拿2萬元給傳話牽線的友人。直至今年2月,檢察官開庭時發現,阿霞根本無意和解,認定于男與阿霞丈夫各觸犯乘機性交罪與偽造文書罪,分別將2人判處2年4月、6月徒刑,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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