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以及佳訊視聽等頻道代理商,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秩序,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這是公平會有史以來對台灣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罰鍰最重的一次。
公平會今(19)日決議通過,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中嘉)、佳訊視聽3家頻道代理商,就其代理頻道2016年度授權,分別對於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競爭者,分別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屬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行為,除令凱擘、全球、佳訊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 1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外,並分別處4100萬元、4000萬元、45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1億2600萬元。
公平會表示,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以及佳訊視聽等頻道代理商,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對此,凱擘表示仍在了解情況中。